茶葉生產細則:實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茶產品包括所有由茶葉鮮葉加工而成的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以及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包括邊銷茶。果味茶、保健茶和各種代茶飲不在認證範圍內。茶葉有兩個申請單位,分別是茶和邊賣茶。生產許可證應註明單位名稱和產品品種,即茶葉(綠茶、紅茶、烏龍茶、黃茶、白茶、黑茶、花茶、袋泡茶、緊壓茶)和邊銷茶(黑磚茶、花磚茶、茯磚茶、康磚茶、金尖茶、青磚茶、米磚茶等。);茶葉包裝企業應單獨註明。
代用茶生產細則:實行食品生產許可管理的代用茶,是指以食用植物的葉、花、果(果)、根莖為原料,以類似茶葉的方式沖泡(浸泡)供人們飲用的產品。葉類產品有苦丁茶、絞股藍、銀杏茶、桑葉茶、薄荷茶、羅布麻茶、枸杞葉茶等。花卉產品包括菊花、茉莉、桂花、玫瑰、金銀花、玳瑁花等。果(果)品(含根)有大麥茶、枸杞、苦瓜片、胖大海、羅漢果等。混合型是指由植物的葉、花、果(果)、根按壹定比例制成的產品。
含茶產品生產細則:實行食品生產許可證管理的含茶產品,是指由茶葉加工而成的速溶茶[包括各種固體速溶茶、各種液體速溶茶和(塗抹)茶粉]以及由茶葉配以食用枸杞、紅棗、菊花、食用香料制成的調味茶(如八寶茶、三泡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