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來:節氣是上古農耕文明的產物,它最初是依據鬥轉星移制定,古人根據北鬥七星在夜空中的指向,指導農業生產不誤時節。西漢武帝時期將“二十四節氣”納入《太初歷》作為指導農事的歷法補充,采用圭表測影法在黃河流域測定節氣。
2、含義:節氣是幹支歷中表示自然節律變化以及確立“十二月建”(月令)的特定節令。廿四個節氣分別為: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二十四節氣的價值
二十四節氣具有時間標記和時季轉換的提示意義。對二十四節氣的標註和使用,意味著中國在與世界節奏保持壹致的同時,又保留了自己的特色和元素。
不僅如此,二十四節氣的名稱本身即將時間的流轉與氣候、物候的變化相關聯,其中有8個反映了季節變化(即二分二至和四立);5個反映了溫度變化(即小暑、大暑、處暑、小寒、大寒)。
7個反映了降水變化(即雨水、谷雨、白露、寒露、霜降、小雪、大雪),4個反映了物候變化(即驚蟄、清明、小滿、芒種),因而具有鮮明的時季轉換的提示意義,這是公歷所不具備的特點和優勢。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二十四節氣的來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