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經《戒律廣本》寫得很明白:佛教沒有吃素的規定。佛家禁止吃的,是“葷”。這個葷,不是我們現在的概念,指雞鴨魚肉壹類的動物食品。我們現在講的葷,佛教叫做“腥”,而不叫“葷”。佛經裏葷字不讀hun,要讀成xun,熏的意思,指氣味熏人的蔬菜,“葷乃蔬菜之臭者”。《梵網經》講得更具體:“若佛子不得食五辛。大蒜、蔥、慈蔥、蘭蔥、興渠是五辛”,葷就是這五種蔬菜。葷字從草頭而不從肉旁,說明葷的原始意義,是植物而非動物,至於葷為什麽從植物變成了動物,三言兩語說不清,以後單獨介紹。佛教認為吃了葷,耗散人氣,有損精誠,難以通於神明,所以嚴加查禁。有兩次,我到廟裏吃齋,看到菜裏有蔥有蒜。可見廟裏的和尚,佛經還沒有讀通。那麽多的齋,算是白吃了。
和尚可不可以吃肉,是根據不同情況,分別對待,不搞壹概而論。佛教分為大乘與小乘。大乘是壹心度人,以自度為度人手段,所以什麽肉都不能吃。小乘但求自度不求度人,允許吃三種“凈肉”(“三凈肉”為“壹我眼不見其殺者;二不聞為我殺者;三無為我而殺之疑者”)。對於“比丘患病者”,即生了病的和尚,實行人道主義政策,特殊照顧,什麽肉都可以吃。如今,印度,斯裏蘭卡等國家的洋和尚,中國蒙、藏、傣等少數民族的和尚,都允許吃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