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的檔次劃分為:
1、初等教育:小學。
2、中等教育: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師、中專、職高、中技、普通高級中學)。
3、高等教育:專科(高職、高專、高枝)、本科 、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其中,高等教育又分為普通高等教育和成人高等教育(脫產、業余、函授)、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電大開放教育、遠程網絡教育等。
擴展資料:
1、學歷是指人們在教育機構中接受科學、文化知識訓練的學習經歷。壹個人在什麽層次的教育機構中學習,接受了何種層次的訓練,便具有相應層次的學歷。
2、國家承認的學歷在高等教育方面有專科,本科、碩十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四個層次。普通高等教育
學歷證書系普通高等學校以及承擔研究生教育的其他機構頒發給學生受教育程度的憑證。
3、普通高等教育學歷層次從高到低依次為:博士學歷證書代碼(01)、碩士學歷證書代碼(02)、
第二學士學位學歷證書代碼(04)、普通全日制本科學歷代碼(05)、普通全日制專科(高職)學歷代碼(06)。
4、高等教育類別主要包括全日制普通博士學位研究生、全日制普通碩士學位研究生(包括學術型碩+
和專碩+)、全日制普通第二學十學位,全日制普通本科(包括統招專升本)、全日制普通專科(含
高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