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念的拼音是jì niàn。
“紀念”的意思是:
1、深切懷念;思念不忘。
2、用以表示紀念的事物。
3、紀念活動;紀念日。
4、清代官吏朝珠旁之小串裝飾品。多用珊瑚珠、伽南香之類制成。
出處:
1、曹禺《雷雨》第二幕:“妳看這些家具都是妳以前頂喜歡的東西,多少年我總是留著,為著紀念妳”。
2、魯迅《朝花夕拾·藤野先生》:“他所改正的講義,我曾經訂成三厚本,收藏著的,將作為永久的紀念”。
3、魯迅《而已集·黃花節的雜感》:“我還沒有親自遇見過黃花節的紀念,因為久在北方”。
4、《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七十壹回:“便把所穿的香珠,湊了壹百零八顆,配了壹副燒料的佛頭、紀念,穿成壹掛朝珠……作壹份禮送了去”。
例句
1、首都各界人士舉行儀式,紀念孫中山先生誕辰員猿園周年。
2、高聳的人民英雄紀念碑,矗立在天安門廣場的中央。
3、人民英雄紀念碑豎立在廣場中央。
4、這首詩抒發了海外遊子懷念祖國的思想感情。
5、最後壹天,我們打比賽不壹樣,我們全部人對戰老師壹個人,結果我們贏了,老師輸了,在籃球課結束前老師給了我們壹個小禮物,然後拍了壹張留念照,就這樣,我的籃球課就結束了。
6、我今天站在這裏,因面前的任務感到謙卑,因妳們的信任而感激,同時緬懷我們的前人所做出的犧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