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碗,又稱“碗”,是壹種用來洗滌或盛放東西的陶制器皿。這是壹種形狀像盆的小陶器,用來盛米飯、蔬菜和茶。壹般來說是指僧人使用的器皿,如陶碗、鐵碗等。壹碗的量剛好夠壹個和尚吃。和尚只允許帶三件衣服和壹個碗,是用來討飯的。
碗劃:撇、橫、橫、橫、豎提、橫、豎、撇、壓、橫、
擴展:碗的顏色要熏成黑色或紅色,也就是四分定律裏說的黑碗和紅碗。《摩訶僧法》卷二十九中說,要把陶碗熏成孔雀喉色,匹靈嘎鳥色,或者鴿子色。鐵碗作為碗爐,用愛茉莉芯、錢德拉芯、朱墨、竹根熏制。關於容量,《四分法》第九卷列舉了大、中、小三種。大的三鬥,小的壹鬥半。但按照唐朝的計量方法,應該在壹鬥到五升之間。
戒律中規定,出家人不可多存碗,護碗要像護自己的眼睛壹樣,要經常用浴豆洗,去除汙垢和油膩。
僧人使用的器具有陶碗、鐵碗、木碗等。壹碗的量剛好夠壹個和尚吃。和尚只允許帶三件衣服和壹個碗,是用來討飯的。目前,來自泰國、緬甸、斯裏蘭卡等國的佛教僧侶。傳到南方的,每天早上還在門口端著碗。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中很少有僧人乞討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