屬於幹垃圾。
幹垃圾即其它垃圾,指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廚余垃圾(濕垃圾)以外的其它生活廢棄物。
生活垃圾的具體分類標準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和處置利用需要予以調整。
其他垃圾危害較小,但無再次利用價值,如建築垃圾類,生活垃圾類等,壹般采取填埋、焚燒、衛生分解等方法,部分還可以使用生物解決,如放蚯蚓等。是可回收垃圾、廚余垃圾、有害垃圾剩余下來的壹種垃圾。
擴展資料
分類原則:
1、分而用之繕
分類的目的就是為了將廢棄物分流處理du,利用現有生產制造能力,回收利用回收品,包括物質利用和能量利用,填埋處置暫時無法利用的無用垃圾。
2、因地制宜
各地、各區、各社(區)、各小區地理、經濟發展水平、企業回收利用廢棄物的能力、居民來源、生活習慣、經濟與心理承擔能力等各不相同。
3、自覺自治
社區和居民,包括企事業單位,逐步養成“減量、循環、自覺、自治”的行為規範,創新垃圾分類處理模式,成為垃圾減量、分類、回收和利用的主力軍。
百度百科-垃圾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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