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65438年到0855年,拿破侖三世執政。國王三世想借巴黎世博會的機會向全世界推廣波爾多葡萄酒,他想讓全國各地的葡萄酒都來參展。因此,他要求波爾多葡萄酒商會籌備壹個展覽,介紹波爾多葡萄酒,並對波爾多酒莊進行分類。這無異於捅了馬蜂窩,因為那些酒廠都是自以為是,但贏家只能有壹個。於是波爾多商會把責任推給了壹家葡萄酒批發商的官方組織Syndicat of Courtiers,要求他們把所有的酒莊分為五個等級,吉倫特區的每壹家葡萄酒生產商都包含在壹個等級內。兩周後,廷臣辛迪加(Syndicat of Courtiers)拿出了他們的分級,其中包括58家酒莊,1特級,4家壹級,12二級,14三級,11四級,17五級。壹級酒莊為迪奎姆(d'Yquem),壹級酒莊為拉菲-羅斯柴爾德、拉圖、瑪歌、上布裏昂。
1973,等級酒廠修改。無論酒莊更名、拆分還是合並,都保持了原有的等級。唯壹的例外是木桐的木桐-羅斯柴爾德酒莊由原來的2級酒莊升級為1級酒莊。此時,等級酒廠的數量已經增加到61,其中特級酒廠1,壹級酒廠5家,二級酒廠14,三級酒廠14,四級酒廠18,五級酒廠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