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防疫政策如下:
1、取消進站旅客48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查驗措施。
2、出站旅客僅查驗健康碼、體溫,紅黃碼、體溫異常的按原方案處置(移交屬地防疫部門)。
3、取消出站旅客“落地檢”,僅保留適當核酸采樣人員,按照“願檢盡檢”原則,滿足旅客“自願檢測”需求。
來返福州防疫規定:
1、高風險區入(返)榕人員:實施7天居家隔離醫學觀察(不符合條件的轉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實施時間以離開風險區域起算,已經超過7天的,需進行壹次核酸檢測,結果陰性方可解除健康管理。
2、國內重點地區入(返)榕人員:7天內有河北、河南、新疆、西藏、內蒙古、重慶、廣東廣州、甘肅蘭州、青海西寧、四川成都、陜西西安、湖北武漢、北京朝陽等地區旅居史的入(返)榕人員,須第壹時間主動向所在社區(村)、單位或酒店報備。
3、國內其他地區入(返)榕人員:需持48小時內核酸陰性證明,抵榕後嚴格落實“5天5檢”(含落地檢)和“3不準”(最後壹次核酸檢測結果出來前非必要不外出、不參加聚集性活動、不進入公***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