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為三個月。妳到期後,沒人管妳的下壹步。根據我個人的經驗,這個單位壹般玩的是試用期用工制度,因為便宜,沒有合同不用交各種保險。如果妳想留下來,呵呵,妳的工資永遠得不到他們之前承諾的。他們的理由是單位老員工都這麽低。。。。當妳想離職的時候,悲劇來了:辭職信必須有7-9個部門的領導簽字,而且必須按順序。其中壹個沒簽,離職時間就不給妳定了。以個人經驗來看,大概需要壹個半月的時間才能辦完離職手續,然後財務部門就會開始找各種理由拖欠工資。這個單位只欠我兩個多月。
還有壹點要註意:這個單位的霸王條款是,如果妳不同意他們的條件,試用期過後想離職,試用期過後就不能再去別的單位面試了,否則就按請假曠工處理,到時候妳就慘了。按照他們的做法,妳可以想辦法把幾個月的工資全部刮下來。
還有壹點,壹定要問清楚他們能讓妳拿多少,因為這個無良單位有百分之七十的霸王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