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食品安全責任制度體現在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對下壹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兩個方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對其生產經營食品的安全負責。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保證食品安全,誠信自律,對社會和公眾負責,接受社會監督,承擔社會責任。
《中華人民***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七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實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責任制。上級人民政府負責對下壹級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對本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行評議、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