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湘西,關於趕屍,學者們有兩種說法:
壹是背屍說。壹般是師傅帶著徒弟,兩人或三人輪流背屍回鄉。由於身上罩著黑色大袍,且在夜間行走,行人只能遠觀,看不真切,以為是屍體在行走。
前文講到兩名解放軍戰士截住了趕屍人,讓他們詫異的是,這次看到的趕屍人並不是前面在客棧看到的那個!他們趕緊掀開屍體的袍子,發現下面還藏著壹個活人,正是他馱著屍體在行走。原來所謂趕屍就是師徒二人輪流背屍。
二是分屍說。這種說法認為,趕屍人將死者的頭和四肢分解,將軀幹就地掩埋,只把頭和四肢帶回鄉,壹路裝神弄鬼只為掩人耳目,等到家後紮個草人做身子,再安上頭和四肢。
趕屍有個規矩,就是死者到家後家人要回避,只有等屍體裝殮後,家屬才能看。這時候家屬看到死者須眉畢現,確是自家親人,且壹時只顧悲傷涕泣,誰會去細究這中間的把戲呢?
所以,趕屍人接活也是有選擇的,壹般在秋冬兩季,這客觀上延長了屍體腐爛的時間。此外,病死、自殺或遭雷劈火燒的屍體不趕,以免給自己惹晦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