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是《漢語通用規範》中的壹級詞。最早見於甲骨文。原意是派人辦事,送,派,後來引申為用。會意字和形聲字,第壹個文字是會意字,從持有壹個A,形象不明。
甲骨文有B字(《小屯南帝甲骨文》650),西周金文有C字,壹直持D、e,F、G都是壹面旗幟的象形字,手持以示延續性,H是I、J之省,故其本義是使者的“使”, 而殷墟甲骨文中有“齊芳殺我”、“方府殺我”的貞節,可謂此詞的本用。 商代甲骨文對“是”和“是”用同壹個k,此外還表示祈使之意,三義為* * *。西周繼承了早期文字的寫法,至今仍同為“物”。
戰國時期開始加人,形式上強調“使”與人事有關,與“事”字相區別。或者加_表示其含義與任務有關。秦從人言中獨走,然後與人結之。原意是派人辦事,派人指派。後來的延伸指的是支配、命令和奴役的延伸;使用;控制;等等。延期是指被勒令出國。用作正式名稱,也表示假設。還有填音節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