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籍:戶籍包括戶口登記和集體登記。其中,居民戶口分為適齡兒童法定監護人為戶主和非法定監護人為戶主。集體戶口分為法定監護人(父母)在工作的適齡兒童集體戶口和法定監護人(父母)在工作的適齡兒童集體戶口。原則上不使用集體戶口作為入學依據。申請在西城區入學,需提供法定監護人在戶口所在地單位工作的證明、本人不具備辦理戶口條件的證明、實際居住地證明。
實際居住地:指北京市適齡兒童和法定監護人長期共同居住的住所。適齡兒童的法定監護人應提供《房屋產權證》或《公共租賃住房》的相關證明。實際居住地是指離開戶籍所在地,連續居住1年以上的居住地(法律上稱為經常居住地)。合法有效證件包括:登記有法定監護人姓名的房產證;實際居住地居委會提供連續居住壹年以上的證明。房產不包括商業、商住用房。
根據北京市和西城區招生紀律相關要求,區紀委、區監察局將在戶籍和實際居住地信息采集過程中進行全程監督檢查,及時糾正發現的問題並追究責任人責任,確保小學註冊入學工作有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