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場地。
場地長100碼,兩端各有壹個10碼的端區,總長***120碼,寬53碼。比賽場上,在50碼線上劃碼線,每隔5碼劃壹條線。每5碼之間會有兩條平行的短線,每條短線相隔壹碼。同時,每場比賽的開球必須在兩條線之間。
同時,足球在每次進攻中所處的線被稱為爭球線。陣的兩邊各有壹個球門,在兩個門柱之間踢球也是場球。此外,如果球員身體的任何部位觸及底線或邊線,都將被視為出界。
2.比賽時間。
比賽常規時間分為上下半場四節* * *每節15分鐘。每支球隊上下半場各有三次暫停,第二節和第四節倒數兩分鐘時會有正式暫停。如果雙方常規賽不分勝負,就進入加時賽。加時賽持續15分鐘,每隊有兩次暫停。
3.玩家。
隊伍由53名隊員組成,分為攻擊組、防禦組和特勤組。規則允許每隊同時擁有11名球員,球隊在每次進攻時可以隨意更換球員。
進攻方必須至少有7名隊員排隊(前面5名,左右各1名),左右最遠端只有1名隊員是爭球線上的合法接應者,其余4名隊員壹般在爭球線後1碼處排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