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制度是國家質檢總局於2002年推出的食品質量安全市場準入制度。所有進入該體系的食品生產企業必須取得食品生產批準證書,並在銷售單位上加蓋QS標誌,方可進入市場銷售。
QS主要包括三項內容:
(1)實施食品生產企業生產許可證制度。
對具備必要生產條件、能夠保證食品質量安全的企業,發放食品生產許可證,允許生產許可證範圍內的產品;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不得生產相關食品。
(2)對企業生產的食品實行強制檢驗制度。
要求企業履行法定義務,未經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食品不得出廠銷售。對不具備自檢條件的生產企業,必須進行委托檢驗。
(3)對實行食品生產許可制度的食品實行質量安全市場準入標識制度。
檢驗合格的食品應印有(貼有)QS標誌,未貼有QS標誌的食品不得出廠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