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方法:壹、區分音樂與聲音的能力:這是指區分音樂基本要素的能力,如音高、節奏、力度、音色等。如果欣賞者有分辨這些音樂元素的能力,就有了聲音感知的基礎。
二、樂音的感知:樂音的感知包括旋律、節奏、多聲部音樂和音樂結構的整體感知。
三、對音樂的關註與記憶:音樂是時間的藝術,音樂的音頻素材在時間中展現,隨著時間的運動而稍縱即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