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輛電動自行車必須滿足以下所有要求:1。腳踏騎行功能2。最大速度≤25km/h3。電機功率≤400w,電池電壓≤48v4。車輛質量≤55kg,屬於非機動車。
電動助力車最高車速≤50km/h,電池規格不限,整車質量可≥55kg。屬於機動車,不允許載人。
電動摩托車最高車速可>:50km/h,電池規格不限,整車質量可≥55kg。屬於機動車,允許載人和壹名成年人。
後兩種電動車要按照機動車來管理,需要取得機動車牌照,取得駕駛證,駕駛車輛牌照,繳納強制保險,在機動車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