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四次會議接受全國政協的建議,通過了《關於中華人民***和國國慶日的決議》,決定每年10月1日,即中華人民***和國宣告成立的偉大日子,為中華人民***和國國慶日。
1949年10月2日,中央人民政府通過《關於中華人民***和國國慶日的決議》,規定每年10月1日為國慶日,並以這壹天作為宣告中華人民***和國成立的日子。從此,每年的10月1日就成為全國各族人民隆重歡慶的節日了
中華人民***和國成立於1949年10月1日,因此把十月壹日定為國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