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粉狀嬰幼兒食品、奶粉、粉狀調味料、雞精粉等。,可以添加到食品配料中混合均勻。
用法:
1.嬰幼兒配方食品:以油中抗壞血酸計算,添加量不得超過0.01g/kg;
2.嬰幼兒配方食品、學齡前配方食品:以油中抗壞血酸計算,添加量不得超過0.05g/kg;;
3.油脂、奶粉、方便面等食品:以食品總量為基準,添加量不得超過0.2g/kg;;
4.其他:本品應作為營養強化劑使用。
包裝規格:
0.5公斤/袋
存儲:
密封保存在陰涼幹燥處,不要與有毒物質混合。
保質期:
24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