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壹:主要是灼傷皮膚。如果治療過程中激光能量過高,皮膚承受不了,會出現紅腫、水泡,甚至灼傷表皮皮下組織,導致不可挽回的後果。
危害二:留疤。壹般來說,由於其準確性高,可以嚴格控制治療的大小和深度,術後不會留下疤痕。
危害三:色素沈著,即激光祛斑後皮膚顏色變深,部分是由於個別皮膚對激光刺激的應急反應和術後炎性色素沈澱所致。
以下人群不宜做激光祛斑。
1,孕婦。由於治療中存在不同程度的疼痛,理論上不能完全排除對胎兒發育的潛在影響。
2.對光過敏的人、對光敏感的人和使用過光敏藥物(維甲酸、四環素等)的人。).
3、高血壓、糖尿病。
4、長期使用某些精神藥物。
5、服用消炎藥、降壓藥。
暴露在陽光下6,2周。
7、臉上有炎癥。
8.不建議臉上有黃褐斑。
9、全身使用維a酸(停用後至少2個月)。這類患者可能會暫時削弱潛在的皮膚修復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