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始建於1707年(康熙四十六年),占地面積3.5平方千米,建築面積達20萬平方米,有壹百五十余景,最初是康熙帝給皇四子胤禛的賜園。康熙為之題匾“圓明園”,“圓明”為雍正法號。1722年雍正即位以後,拓展原賜園,並在園南增建了正大光明殿和勤政殿以及內閣、六部、軍機處諸多值房,欲以夏季在此“避喧聽政”。
1860年10月6日,英法聯軍火燒圓明園。同治帝時欲修復,後因財政困難而被迫停止。八國聯軍之後,圓明園又遭受到軍閥破壞和匪盜打擊,終成壹片廢墟。事後據清室官員查奏,萬壽山清漪園、香山靜宜園和玉泉山靜明園的部分建築遭到焚毀。圓明園及附近的清漪園、靜明園、靜宜園、暢春園及海澱鎮均被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