瑪麗壹世本人是天主教徒,伊麗莎白壹世信奉新教。瑪麗登頂後,應該有壹萬個理由去殺伊麗莎白。
果然,瑪麗以叛國罪逮捕了伊麗莎白,但由於證據不足,最後只好放了伊麗莎白壹世!
這對於中國的皇室來說有點奇怪。皇帝至高無上,殺人奪權是絕對的。怎麽會因為證據不足而不能殺人呢?
由此可見,英國國王的權力並不是無限的,從1215的大憲章開始,就是所謂的君主立憲制。英國的法律傳統壹直起著重要的作用,英美海商法體系和大陸法系是有區別的。
可以想象,如果伊麗莎白壹世不在英格蘭,就沒有伊麗莎白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