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琵琶的處罰是什麽?
法律解析:行刑前,犯人佩戴雙簧管,意味著鐵索穿過人的雙簧管。戴雙簧管的目的只是為了讓犯人無法動彈,施展神通。琵琶又叫肩胛骨、肩胛骨。位於胸部後面,是壹塊三角形的扁平骨頭。法律依據:《尚書·順典》載:“象受典刑,五刑失。鞭為官刑,撲為教刑,金為贖刑。災若赦,賊必懲。秦仔!秦仔!只有刑罰是慈悲的。”《史記·呂行》對原始社會末期的刑罰方式是這樣解釋的:“苗人用神刑,懷為王刑。”。據《後漢書·刑法》記載,“(於)以德肉刑”。2.夏朝:莫、莫、莫、公、大碧五大刑罰體系逐漸確立。3.商朝:刑法嚴苛。潘庚規定“我若倒黴,我就不敬。壹會兒遇到強奸,我就毀了。”。除了砍頭,還有其他的死刑方法,比如剁、防腐、燒、切心、割掉、撿拾。4.西周:監禁、拘役等刑罰。以借土制度和甲士制度的名義,形成了作為五刑補充的贖刑和流放制度。這壹時期是奴隸制懲罰的成熟階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