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斤等於十六兩,這是自秦始皇統壹計量以來,每個朝代都遵循的計量規則。直到1959年6月25日,國務院發布《關於統壹計量制度的命令》,才開始實行十進制重量換算規則。古人使用的稱重工具稱為“十六金星秤”,由北鬥七星、南鬥六星、福祿壽三星組成。其主要目的是告誡買賣雙方要誠實守信,否則“短則壹兩無幸福,短則二兩短命”等等。
雖然古代壹斤是十六兩,但每個朝代壹兩的實際重量並不壹致:
1,秦西漢:壹斤折合258.24克,壹兩折合16.14克。
2.西漢東漢魏晉南北朝王莽時期:壹斤相當於222.73克,壹兩等於13.92克。
3.隋朝初年:壹斤折合668.19克,壹兩折合41.76克。
4.隋末:壹斤折合222.73克,壹兩等於13.92克。
5.唐代至清代:壹斤折合596.82克,壹兩等於37.30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