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級市可以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1.既設市轄區,又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還管理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這樣的地級市占絕大多數。
2、只設市轄區,不管轄縣、自治縣、旗、自治旗,也不代管縣級市和其他縣級行政區;如烏海、南京、廈門、萊蕪、武漢、鄂州、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海口、三亞、克拉瑪依。
3.不設市轄區,無論哪個縣、自治縣、旗、自治旗都歸其管轄,也不管理縣級市等縣級行政區;這些地級市直接管轄鄉級行政區,俗稱“直包市”;如東莞市、中山市、三沙市、儋州市、嘉峪關市。
擴展數據:
建立標準
1.市區從事非農產業的有25萬多人,其中市政府駐地從事非農產業的有20多萬人;
2、工農業總產值超過30億元,其中工業產值占80%以上;
3、地區生產總值25億元以上;
4.第三產業發達,產值超過第壹產業,占地區生產總值35%以上;
5.壹個縣級市,地方預算內財政收入超過2億元,只有成為幾個市縣範圍內的中心城市,才能升級為地級市。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地級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