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
第三條公路發展應當遵循統籌規劃、合理布局、保證質量、暢通無阻、保護環境、建設、改造和養護並重的原則。
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促進公路建設。公路建設應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國家鼓勵和引導國內外經濟組織依法投資建設和經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