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時間為上午8: 00至12,下午2: 00至5: 30。正常工作時間是周壹到周五,周末和節假日不工作。
人民法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審判機關,工人的工作時間每天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四小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