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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周之後要做哪些檢查?

正常情況下,整個孕期大約有10次產前檢查。

(1)1產檢:懷孕12周,確認宮內妊娠,辦理《孕婦保健手冊》。

(2)二次產檢:孕13-16周,常規產檢,抽血做早期唐氏篩查。在16-20周進行異常羊膜穿刺術。

(3)第三次產檢,17-孕20周,詳細超聲檢查(看胎兒外貌、頭圍、腹圍、大腿骨長及檢查脊柱有無先天性異常)。

(4)第四次產前檢查:265438+孕0-24周,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及常規檢查。

(5)第五次產前檢查:孕25-28周,檢查是否有乙肝抗原、梅毒血清試驗、麻疹等常規檢查。

(6)第六次產前檢查:孕29-32周,胎兒生長超聲評估,血液檢查,常規檢查(檢查下肢水腫,子癇前期)。

(7)第七次產前檢查:孕33-35周,超聲檢查,評估胎兒體重,常規檢查,確定分娩方式和時間等。

(8)第八次產前檢查:孕36周,監測胎兒狀況,準備生產和常規檢查。

(9)第九次產檢:孕37周,註意胎動和常規檢查,避免早產。

(10)產檢10:孕38周,胎位固定,胎頭朝下,準備分娩。

定期產前檢查可以了解孕婦整個懷孕過程和健康狀況。壹旦發現問題,可以及早發現和治療,保證胎兒和孕媽媽的健康。所以孕媽媽要定期做好每次產檢,不要偷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