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65438年2月9日(星期六)零時起,機動車尾號限行範圍由原繞城高速以內所有道路恢復至二、三環之間區域的道路。尾號限行時間為工作日7時30分至20時,按照機動車號牌(含臨時號牌)最後壹個阿拉伯數字尾號限行,即周壹限號“65433”周三尾號為“3”、“8”;周四尾號為“4”和“9”;周五限行尾號“5”和“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交通的規定的,處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