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0元以下,30%2,300元(不含)以上2000元,70%3,2000元(不含)以上,50%。
(二)縣級定點醫療機構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1,500元以下,2500元(不含)以上10000元,65%3,10000元(不含)以上,50%。
(三)二級醫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1,500元以下,25%2,500元(不含)以上1萬元,55%3,1萬元(不含)以上,50%。
三級醫院醫療費用報銷比例
1、1000元以下的,20%2、1000元(不含)、10000元45%3、10000元(不含)、40%。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條,下列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範圍:
(1)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應由第三方承擔(3)應由公共衛生承擔(4)海外醫療。
依法應當由第三方承擔的醫療費用。第三方無力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方的,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後,有權向第三方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