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機動車未按規定在限行、禁行區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處100元罰款。造成交通事故的,處200元罰款。國家實行機動車登記制度。機動車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後,方可上路行駛。未經登記的機動車需要臨時上道路行駛的,應當取得臨時通行許可;
2.對於確實忘記限行日且無意駛出的車輛,在接受壹次處罰後,可在3小時內駛出限行區域,駛至最近的停車場或返回起點,不再受到處罰。另外,安裝平蓋不需要到車管所備案,高蓋需要到車管所備案,否則都過不了年審。壹旦被交警抓到,會罰款,責令整改;
3.但如果壹天內連續違反限行,會被連續處罰,會被現場和電子警察拍照。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體情況,對機動車、非機動車、行人采取疏導、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如遇大型群眾性活動、大型施工等。,需要采取限制交通措施,或者作出與公共道路交通活動直接相關的決定,應當事先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