處理條件:
符合《新沂市戶口遷移管理暫行規定》第十條規定,夫妻兩地分居,壹方戶籍在我市,另壹方要求遷入我市的,準予投靠另壹方戶籍。
處理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
2.新沂市戶籍遷移管理暫行規定(新撫[2010]6號);
3.《廣東省公安機關警務規範化匯編》(戶政);
所需材料:
1, 2.夫妻壹方為非農業,壹方為農業(非農業,非農業)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2.申請人的結婚證書;3、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4.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隨遷,需提供其《出生醫學證明》或當地派出所調查核實證明;5.非流動農民遷移的,由非農業戶口壹方出具失業證或失業證。
2.1.夫妻雙方都是農業戶口(手續齊全的可以當場辦理)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2.申請人的結婚證書;3、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4.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隨遷,需提供其《出生醫學證明》或當地派出所調查核實證明。
3、3、夫妻雙方均為非農業(非搬遷)1、申請人的書面報告;2.申請人的結婚證書;3、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4.在全日制學校就讀的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隨遷,需提供其出生醫學證明或當地派出所的調查核實證明。5、遷移戶口壹方出具的《失業證》或失業證明。
窗口處理流程:
1.準備好相關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申請。2.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受理並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調查核實。3.市公安局在1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批決定。4.申請人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人。
在線處理流程:
沒有
法定時限:
15受理之日起工作日。
承諾時限:
自受理之日起8個工作日。
處理窗口:
窗口名稱:新沂市公安局窗口
工作時間:周壹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節假日除外)。
地址:杜愚公園西側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公安窗口。
參考新沂市公安局網站,/portal/online service/online-service!findById.action?sid=337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