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各省、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公布的對口招生計劃和招生方案,公辦小學招收年滿6周歲、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和符合條件的來滬就讀兒童。主要招收流動人口子女的政府委托的民辦小學,免試招收符合條件的統籌安排的流動人口子女。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下簡稱《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本省縣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構建適齡兒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為目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免費就近入學”原則。義務教育的入學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義務教育階段招生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等法律法規為依據,以促進本省縣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構建適齡兒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為目標,堅持義務教育階段“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程序接受教育的權益。為促進本省縣區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構建適齡兒童少年基本公共教育服務體系,義務教育階段堅持“免試就近入學”原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程序,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益。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招生程序,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