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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原因

養子又稱招贅婚,養子、養女、上門女婿,俗稱倒門婆。

生壹個男性繼承人來傳宗接代

中國人傳宗接代的封建思想是女婿過繼的主要原因,俗稱夫婿,意思是男方到女方家,孩子隨母姓。原為母系家族婚姻制度,是妻居、役婚等古代婚姻習俗的發展。舊社會傳統思想是“不孝有三,無大前途”。所以強調要有男性傳宗接代,繼承宗族分支。如果壹個家庭只有女孩,沒有兒子,就不會有接班人。

同姓男子為了傳宗接代,經親友介紹或媒人介紹與親生女兒結婚,男方進入女方家,成為女方家的兒子而不是女婿。至於家裏的姑娘,既是女兒,又是媳婦。從此以後,壹個因收養而進入妻子家的男人,要永遠住在她家,放棄自己原來的姓氏而改用,並寫進族譜。秦漢時期的女婿收養形式具有“女婿服”的性質。到了宋代以後,女婿就成了壹種“女婿的替代”和“女婿的養老”,媳婦沒有男兒,女婿就上門來延續宗法制,補充勞動力,在媳婦那裏養老。招贅婚姻有兩種形式:妻子改姓和不改姓。

其他原因

招贅婚姻的習慣是由不同的因素形成的。因女方困難,無人照顧,遂招其夫服事;有些女人舍不得離開父母,希望丈夫被妻子收養。因為女方家庭情況不好,家庭單身,所以把丈夫招進來,防止窮人養老;有因有家。

女婿試鏡

女人如果沒有孩子,就永遠不會再生,所以要結婚來接管後代;有很多兄弟,或者遵從他們的意願,或者無力結婚,所以願意在老婆家裏多余,等等。

招贅婚姻是母系社會男性嫁給母系家庭的婚姻習俗的殘余或變體。從階級關系分析,招贅婚姻是私有制社會貧富不平等的產物,這也是其主要特征。從氏族繼承的角度看,招贅婚姻具有繼承父系氏族的性質,是受封建家庭觀念影響的原始招贅婚姻的變異。在舊社會,有壹種壞習慣。當壹個男人結婚並定居在壹個女人家時,他必須隨她的姓。經常被嘲諷為“倒插門”、“因為男生無能而改名字”等等。所以舊社會法律上的兒女並不多。新中國成立後,為了改變男尊女卑或女尊男卑的觀念,大力提倡男女平等,享有平等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