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化療壹定能治療癌癥嗎?1.簡稱化療:對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和惡性腫瘤引起的疾病的藥物治療。化療不僅僅針對腫瘤。例如,結核病的藥物治療也稱為化療,這是結核病最常用的治療方法。2.無論是哪種癌癥,早期或晚期都有康復的可能。當然,它的治療效果與疾病的嚴重程度和患者的病情(包括身體和心理狀況)有關。所以要配合醫生,達到最好的治療效果。
問題3:妳知道什麽是肺癌化療嗎?1.什麽是肺癌化療?
肺癌化療是化學藥物治療肺癌的簡稱,是利用化學藥物阻止肺癌細胞的增殖、浸潤和轉移,直至最終殺死癌細胞的壹種治療方法。它是壹種全身性的治療方法,與手術、放療並稱為癌癥的三大治療方法。
二、肺癌在什麽情況下需要化療?
1,I ~ⅲA期非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以手術治療為主,化療壹般作為術後輔助治療,也可作為ⅲA期患者的術前新輔助化療。
2.ⅴ期患者以化療為主,可接受局部姑息性放療。非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雖然有很多有效的化療方案,但總體療效不如小細胞肺癌(SCLC)。有效率壹般在20% ~ 40%。有報道稱,增加劑量可使DN的強度增加至50%左右,但多數需要造血因子治療。
3.非小細胞肺癌(非小細胞肺癌)患者很少能通過化療達到完全緩解,因此大多數患者不能通過化療獲得根治。需要配合手術或放療等其他治療。
4.小細胞肺癌在局限期可通過放療、化療和手術提高生存期,而廣泛期以化療為主,預後差。
三、肺癌化療註意事項
治療的間隔,由於現有藥物的毒性作用,停藥後往往可持續數周,每周應自開始化療之日起間隔4 ~ 6周進行,但必須在藥物毒性反應消失後再進行下壹療程。化療期間要特別註意停藥或換藥。
目前肺癌的化療還不能達到根治。因此,在化療的壹定階段,在可能的情況下應聯合手術或放療,以加強對腫瘤的局部或區域性控制。同時,應根據患者的耐受情況給予更高的劑量。對於肺癌化療,壹定程度的消化道反應和骨髓抑制是不可避免的,應根據患者的反應和療效適當增加療程數,盡量達到完全緩解。
四、小細胞肺癌和非小細胞肺癌的化療。
1,小細胞肺癌常用方案
壹線方案為EP和CE,EP為Vp16(依托泊苷)+PDD(順鉑),或CBP(卡鉑)+Vp16(依托泊苷);二線方案是拓撲替康(美心)或伊立替康(凱普托)。
2.非小細胞肺癌的常用治療方案
壹線標準方案壹般有三種:長春瑞濱(長春瑞濱)+順鉑或卡鉑,紫杉醇(紫杉醇)+順鉑或卡鉑,吉西他濱(吉西他濱)+順鉑或卡鉑。療效無明顯差異,但毒副作用有差異。
目前臨床常用的二線標準方案有兩種:多西他賽和力比泰。從臨床試驗和應用來看,已使用多年,療效肯定。是經典的標準二線方案,但是副作用太大。力比泰剛上市兩年多,臨床證明效果很好。預處理後毒副作用小,患者耐受性好。
3.其他方案
其他可用於非小細胞肺癌的方案包括依立替康(卡托普利)、表柔比星、絲裂黴素等。
4、化療有很強的毒副作用,化療過程中容易引起各種不適癥狀。因此,在肺癌化療過程中,還可以配合中藥,增強療效,減少化療副作用,抑制和消除腫瘤,從而達到更好的治療效果。比如靈芝(高濃度靈芝制劑、醫用級靈芝孢子粉等。)具有優異的抗化療效果,其扶正、增強免疫力的特點可用於腫瘤治療的任何階段。
五、肺癌化療方案大全
1,CAP方案(該方案為非小細胞肺癌化療方案)
2.CAV方案(該方案可作為小細胞肺癌的壹線方案)
3.CE化療方案(此化療方案多針對小細胞癌)
4.NC化療方案
5.PC化療方案
6.PI方案(該方案可作為小細胞肺癌的二線方案)
7.TP化療方案
8.多西紫杉醇化療方案
9、吉西他濱、順鉑化療方案
10,培美曲塞化療方案
11,吉西他濱單藥療法
(由於個體差異,方法因人而異。文章僅供參考。請在邢如文教授和專家的指導下具體診治。)...& gt& gt
問題4:癌癥患者化療後有什麽癥狀?化療的副作用可分為短期毒性和長期毒性:短期毒性可分為局部反應(如局部組織壞死、血栓性靜脈炎)和全身反應(包括消化道、造血系統、心臟反應、肺毒性、腎功能不全等反應)。
長期毒性反應主要是生殖功能障礙、致癌和致畸。
此外,由於其毒副作用,化療有時會出現並發癥,如感染、出血、穿孔、尿酸結晶等。
常見的副作用如下:
1,局部反應:靜脈炎,局部組織壞死。
2.骨髓抑制:大多數化療藥物都有不同程度的骨髓抑制。骨髓抑制可表現為白細胞減少,尤其是粒細胞減少,嚴重者血小板、紅細胞、血紅蛋白均可減少。同時,患者還可出現乏力、抵抗力下降、易感染、發熱、出血等癥狀。
3、胃腸道毒性:多數化療藥物可引起胃腸道反應,表現為口幹、食欲不振、惡心、嘔吐,有時可出現口腔粘膜炎或潰瘍。還可見便秘、麻痹性腸梗阻、腹瀉、消化道出血、腹痛等。
4.免疫抑制:化療藥物壹般為免疫抑制藥物,對機體免疫功能有不同程度的抑制作用。當免疫功能低下時,腫瘤不易得到控制,反而加速了復發或轉移的進程。
5.腎毒性:部分化療藥物可引起腎臟損害,主要表現為腎小管上皮細胞急性壞死變性,間質水腫,腎小管擴張,嚴重者腎功能衰竭。患者可出現腰痛、血尿、水腫、尿檢異常。
6.肝損傷:化療藥物引起的肝臟反應可以是急性和壹過性肝損傷,包括壞死和炎癥,也可以是長期用藥引起的慢性肝損傷,如纖維化、脂肪變性、肉芽腫形成和嗜酸性粒細胞浸潤。臨床上可表現為肝功能異常、肝區疼痛、肝腫大、黃疸。
7.心臟毒性:臨床上可表現為心律失常、心力衰竭、心肌病綜合征(患者表現為虛弱、活動性呼吸困難、夜間陣發性呼吸困難,心力衰竭可出現脈搏加快、呼吸急促、肝腫大、心臟增大、肺水腫、水腫和胸腔積液等。),而且心電圖異常。
8.肺毒性:少量化療可引起肺毒性,表現為間質性炎癥和肺纖維化。臨床上可表現為發熱、幹咳、氣短。大多數患者急性起病,粒細胞增多。
9.神經毒性:某些化療藥物可引起周圍神經炎,表現為手指(趾)麻木,腱反射消失,感覺異常,有時出現便秘或麻痹性腸梗阻。有些藥物可產生中樞神經毒性,主要表現為感覺異常、振動減弱、麻木、刺痛、步態障礙、共濟失調、嗜睡、精神異常等。
10、脫發:部分化療藥物損傷毛囊,脫發程度通常與藥物濃度和劑量有關。
11、其他:如聽力下降、皮疹、面部或皮膚潮紅、指甲變形、骨質疏松、膀胱和尿道疾病、不孕癥、閉經、性功能障礙、男性乳腺腫大等。也可能是某些化療藥物引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