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副部級190平方米,正部級220平方米;
2.公車:部級幹部配備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下的汽車,副部級幹部使用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下的汽車;
3.辦公室:中央機關正部級、副部級幹部辦公室“上限”要求仍為54平方米、42平方米;部級及相當級別人員乘坐飛機可以坐頭等艙,乘坐火車可以坐軟座和商務座。入住時,部級及相當職務的人住普通套房,司局級及以下住單間或標間。
壹、省部級幹部生活待遇和交通法規
(壹)汽車:部級以上幹部每人配備壹輛專車。臨時需要增加車輛的,由有關單位派車。常務副部長、外事和公安部門副部長、65歲以上年老體弱的副部長,可根據工作需要,每人配備壹輛專車。其他副部長壹般不配備專車,所在單位會根據需要保證用車。家屬子女單獨出門,不提供車。如果他們因為特殊情況不得不使用汽車,他們將按照裏程收費。
(2)火車: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全國政協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出差時可乘坐包車;部長坐火車可以坐軟臥車廂。上述人員除特殊情況和經中央或國務院批準外,不準乘坐專列。
(三)飛機: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委員長、國務院副總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和部長,除特殊情況和經中央或國務院批準外,不得乘坐專機。
二、省部級幹部住宿舍的規定
(壹)高級幹部宿舍只能有壹個名額,不得同時占用兩個名額。調到外地的,要退回原宿舍。如果家屬不能隨遷,他們的宿舍將另行安排。
(二)宿舍面積應有限制,由國務院規定。工作過的孩子可以壹起生活。不能共同居住的,其住房原則上由單位解決。
(三)禁止利用職權,利用國家物資和人力為個人建造獨棟房屋。宿舍的維修由有關行政部門按制度辦理。
(四)宿舍已安排好,不準占用賓館、招待所;已經占用的,應限期遷出。任何拖延搬家的人將由個人支付費用。
(五)高級幹部去世後,壹兩年內收回原宿舍,並另行妥善安排遺屬住房。
三、壹個完整、合理、統壹、規範的領導幹部待遇體系,至少應該註意幾個方面:
壹個是去掉不該擁有的特權;
二是探索壹些方面,比如官僚主義;
三是追求全面完整。
法律依據:
國務院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
第七條職工退休、退職時,本人及其供養的直系親屬前往居住地所需的差旅費、住宿費、行李搬運費和夥食補助費,按現行規定辦理。
第八條退休、退職工人本人可繼續享受公費醫療。
第九條職工的退休費、生活費由企業行政支付,黨政機關、群眾團體、事業單位由退休、退職職工居住的縣級民政部門在單獨預算中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