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油的收購始於東漢。劉茜對名稱和飲食的解釋:“它是油性的,搗碎並塗上塗層,它是幹燥的。它看起來像石油。杏油也是壹樣”(今雲蘋果,王先謙以為無明可為油,實為棗之誤。".見“名稱解釋和證據補充”)。”齊《姚敏書》卷四《棗油制法》引用鄭玄的話說:“棗油,棗泥,塗之,幹而似油,乃制之。“這說明當時人們就知道植物果實中有油,但提取方法和成品都比較簡單原始。毛毳《四人月令》說,五月“以竿掛油衣,不藏”(折)。油衣是塗上油防止淋雨的外衣,可以用植物油。漢代,芝麻(當時叫亞麻)從西域傳入中原。因其含油量豐富,逐漸被廣大人民群眾喜愛和食用。《四民月令》中多次提到亞麻的種植和交易,可見當時人們對亞麻的重視,也反映了亞麻在當時人們日常生活中的重要地位。
起初,植物油多用於照明或作為戰爭中的燃燒產物,傳說中的畜牧業和石油生產也反映了這種情況。芝麻油可能是最早大量出現並用於食用的植物油。三國時期,香油被廣泛使用。據《三國誌·魏徵·滿寵傳》記載,東吳孫權攻合淝新城,魏滿寵“舉壯士數十人,折為火把,灌以香油,從上放火,燒賊以攻工具”。王銀的《晉書·金運》說:“元康五年十月,軍械庫失火,歷代珍寶盡被焚毀。是匠人偷了倉中之物,怕罪,乃投燭入芝麻糊,火起。”其中還載有“王琦(司馬)起義,孫秀多在滇省收集蘆葦火把存放香油,為縱火工具”。張華《博物誌》載晉武帝《太史公華,軍械庫失火,積油所致》。這些記載中的麻油可能指的是芝麻油,作為燒品使用,量也不小。王銀的《晉書》講芝麻糊和香油,糊和油是壹起用的。由此也可以看出油字逐漸取代油脂作為通稱的痕跡。
食用植物油可能在魏晉南北朝時期更為普遍。據北魏所著《齊姚敏書》記載,當時烹調食物用麻油、芫荽籽油、麻子籽油,《虎杖三十六計》卷三曰:“芫荽籽成於深秋...妳可以通過壓榨種子榨油來做蛋糕。胡茬油又綠又可愛,聞起來很香。麻油燒餅比麻油好,麻油腥。”書中所描述的烹飪方法、食譜、用料中,多有使用麻油、香菜油、豬、羊、牛等動物油的記載。芝麻油是當時吃的最好的植物油。植物油中還有紅藍花籽油,是“既是車脂,又是蠟燭”(《齊·姚敏書》卷五《植紅藍花匠》卷五十二)。除了烹飪食物,這些動植物油還被用來制作蠟燭、油布、發乳、面部脂肪等。植物油中的菜籽油(現在的菜籽油)也可能食用。南朝梁元帝蕭藝的《二首詩》中有壹句“三月桃花含面脂,五月新油易炒”,五月新油是五月前後收獲的菜油,鮮榨的。《齊·姚敏書》卷三“種芥菜種者,川芥菜種、甘藍型油菜種,二三月多雨時種,幹旱時澆水種,五月收割。崔屹說:芥菜種可以在六月仲夏之後收割。”油菜籽在五月收獲,它的油立刻解釋了蕭藝詩中五月的新油。
到了宋代,植物油更加普遍,品種也多了起來。沈括的《孟茜碧潭》說:“今天的北方人喜歡用香油炒東西,不管是什麽,都用油炒。”莊《紅燒雞肋》曰:“油無處不在,食而天然(燒),然亞麻為上,俗為肥麻,其性八分,謂下雨時瘦而收,旱時熟,花向下,籽向上,以煎榨生油,膏車滑而鉆針澀。河東則吃麻油,很臭,可以和香菜壹起當雨衣。在陜西,杏仁、紅藍花籽、野菜籽油也當燈吃,但煮粥被煙熏瞎了眼,今天就不是問題了。山東也用蒼耳做油,有利於治風。江湖上麻少,燈多以桐油為料,但那濃濃的煙垢,畫像之類的特別令人害怕,衣服也洗不了。冬瓜可洗去,青而甜,誤食則使人吐痢,飲或茶可洗去,南酒蒙灰。有些女性錯誤地用面霜做頭發,會粘在脊椎上,但不會解決。還有就是石蠟油,石蠟油的根是山胡椒,被村民用作藥膏火,它的煙特別臭,所以在城裏很少見。烏班圖籽油,如脂肪,可充蠟燭,廣南及各府州均可。”文中列舉了十壹種植物油,飲食中使用的多達五六種。據史書記載,宋代有四種賦禮之物,其中有“五果、藥、油、紙、薪、炭、漆、蠟”(宋史卷65438+食糧卷074)六種。此外,在卷178中,雅庫莫“京吉肉油、炭、面、布、絮等稅,皆贏錢而免”。從以上兩個材料可以看出,宋代的產油量是相當可觀的,既是養老的禮物,也是稅收。
到了明代,植物油的種類更多了,也有了系統的制油方法的記載,對各種植物油的性質、食量、不同作用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天宮吳凱》中的“油膏油”:“油可食用的地方,以亞麻(壹種肥麻)、蘿蔔籽、黃豆、白菜籽為上,其次是馬謖(像紫蘇,籽粒比亞麻大)和油菜籽(長江以南)燃燈時,側柏籽中的水和油最好,其次是甘藍型油菜、亞麻籽(扁虱在陜西俗稱肥麻、 而且氣體很惡心),棉籽第二,麻籽第二(燈最容易耗光),桐油柏木混油第二(桐油有毒,瀝青膜凍不清楚)。 制作蠟燭時,柏木皮油最好,蓖麻籽次之,柏木混合油每斤白蠟凍,白蠟凍清油第二,樟樹籽油第二(其光不減,但避香),冬青籽油第二(為邵軍縣專用,因油少而排名)。如果黃油在北方的土壤中被廣泛使用,它將是下壹個。”文中還詳細描述了各種植物種子的出油率和制油方法,包括壓榨法和兩鍋蒸煮法,即換水法、研磨法和炒鍋法,基本具備了現代食用植物油的種類和制油方法。
在清代,花生油也作為食用油出現在我國人民的飲食和日常生活中。《於海探粹·滇誌》卷十說:“花生為南果之首...宋元時期種植棉花、南瓜、紅薯,估計是從海上各國回來的...如果燒了就是花生了,所以從集市到夜市都是爛掉的繁華。如果是海邊養殖的,榨油是最重要的。所以從福建廣東來的,都是吃花生油的,用來當夜場的燈。現在已經遍布於海濱各省,大有裨益。”謝國楨先生認為,這個落花生指的是壹個小花生,大花生直到明末清初才繁殖(《明朝社會經濟史料選編》)。清代中後期,根據清代《續文獻通考》記載的“業考與油業”,當時主要食用植物油有:大豆(包括黃豆、綠豆、黑豆、棕豆、斑豆)、棉籽、花生、菜籽、肥麻、亞麻、山茶、紫蘇(即香菜)、紫蘇。
在我國歷史上,自從植物油出現及其在飲食等方面的應用以來,動物油並沒有被完全排斥,兩者是齊頭並進的。但由於植物油品種多、產量大、用途廣,其消費比重越來越大,至今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