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禁止過量使用,以免飄散汙染其他作物。
首先是對癥下藥。根據農作物病蟲害的發生類型和危害程度決定是否防治,選擇合適的農藥品種“對癥下藥”。選擇農用藥物時,主要依據產品標簽上註明的使用範圍和防治對象,不得超範圍使用或隨意使用。
二是掌握用藥周期。應根據病蟲害發生發展特點和作物生長階段,選擇最適宜的施藥時間。例如,害蟲應選擇在幼幼蟲期或發生為害初期施藥,病害應選擇在發生前或發生初期施藥。晴熱天氣的中午,大風陰雨天氣壹般不適合施藥。禁止在農作物的“安全間隔期”施用農藥。
第三是要掌握施藥的次數和劑量,不能隨意加大劑量或增加施藥次數,更不用說濫用之。
第四,要選擇合適的施藥設備。良好的施藥設備是保證防治效果和農藥利用率的關鍵。如果所使用的施藥器械出現“跑、冒、滴、漏”現象,將嚴重影響防治效果或導致極大的環境汙染,應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是禁止在蔬菜、果樹、茶葉、中藥材上使用劇毒、高毒農藥。
第六,必須有適當的保護措施。為了防止因施用農藥引起的急性或慢性中毒事故,在使用農藥過程中做好個人防護是非常重要的。註意以下幾點:1)施藥時穿長褲、戴口罩、手套,盡量避免農藥與皮膚、口鼻接觸;2)施藥時不要吸煙、喝水、吃食物。3)壹次塗抹時間不宜過長,最好在4小時以內;4)接觸農藥後用肥皂清洗,包括衣服;5)使用後清洗醫療器械時,避開人畜飲用水源;6)農藥包裝廢棄物要妥善收集處理,不能隨便亂扔;7)農藥應儲存在背景光、陰涼幹燥處,遠離食物、飲料、飼料和日用品。8)孕婦、哺乳期婦女及體弱多病者不宜使用農藥。如發生農藥中毒,應立即送醫院搶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