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不正確
從我的角度來看,我認為這種行為是不正確的。我們不能偷別人家的東西。即使看到鴨子丟了,也要第壹時間送到派出所,讓警察叔叔處理這件事。這個偷鴨子的太過分了。他不僅偷了鴨子,還煮了吃。這是寵物鴨,按道理不應該吃。主人對鴨子的感情很深,如果鴨子被吃了會讓主人很難過。我們養寵物只是為了讓它們和我們在壹起,但是偷鴨賊卻不顧別人的感受,把鴨子和主人完全分開。
二。呼籲
社會上應該有更多的呼籲。不要發現寵物就以為是自己的。他們應該被及時移交給有關部門。它們的主人壹定很焦慮。相關部門也應該對這種行為采取壹些措施,最好是監管。寵物是我們的好朋友,有時甚至比人更重要。
總的來說,偷鴨賊的行為是可恥的。我們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我們要做有愛心的人,善待小動物,不要把自己的快樂建立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希望我的回答對妳有幫助!謝謝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