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品的分類如下:
1、據形態特征可分為“線香”、“盤香”等;據所用原料的種類可分為“和香”與“單品香”等。壹種香品也可歸入(從不同角度劃分出的)多個種類。例如,采用天然香藥經配伍而制作的線香,就形態特征而言,是“線香”;就所用多種香藥配伍合成而言,是“和香”;就所用原料的屬性而言是“天然香”。
2、按香品的香氣特征劃分,可分為沈香型、檀香型、柏香型、桂花香、復合香型等等。用天然香藥和化學合成香料都可以調和、模擬出各種香氣類型,如名為“檀香型”、“沈香型”的香品,未必采用了天然的檀香或沈香。
3、有些傳統香的名稱也是指其香氣特征,而不是指所用原料。例如“某某龍涎香”、“某某梅花香”,未必都使用了龍涎香或梅花花瓣。
4、我們按照使用方法劃分,可分為熏燒、浸煮、佩戴、設掛、塗敷、食用、日用等等。
熏燒類香品:直接點燃,或借助其它熱源(如木炭、電熱片)為香品加熱。
浸煮類香品:溶解、浸炮於液體(水、酒等)中使用(或對液體加熱)。
塗敷類香品:可供擦拭、塗敷,如香水、花露、香粉、香膏等。
佩戴類香品:隨身佩帶或攜帶,如香囊、香珠等。
設掛類香品:陳設或懸掛,如盛有香品的香盒、飾品等。
食用類香品:將香藥進行炮制、單用或配伍後制成細粉,用以做羹、湯、茶及其它食品添加,來養生保健。
日用類香品:使用香品制作的日用物品,如香燭、香枕、香護膝、香衣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