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射用牛肺表面活性物質的用法用量
本品只能用於氣管內給藥。給藥時間:RDS早期體征出現後應盡快給藥,壹般在出生後12小時內,不超過48小時,越早給藥越好。劑量:70mg/kg出生體重,劑量應根據患兒具體情況靈活控制,首次給藥範圍可為40 ~ 100 mg/kg出生體重。如果大部分病例能得到早期及時的治療,70mg/kg可取得良好效果;在病情嚴重、胸部X線病變明顯、動脈血氧分壓低、或有並發癥的情況下,更大的劑量可以有更好的效果。用法:用藥前檢查藥物外觀是否變色,每種藥物加入2ml註射用水,將藥物溫熱至室溫(可室溫放置20min或用手溫熱),輕輕搖勻,使其成為均勻的混懸液。如果有少量泡沫,是正常的。按劑量吸入5ml註射器,通過氣管插管將細塑料導管註入肺部,插入深度應剛好在氣管插管下口下方。總劑量分四次,按平臥、右臥、左臥、半臥順序註射。每次註射時間約為10 ~ 15秒,註射速度不宜過快,以免嗆咳或堵塞氣道。加壓給氧(頻率40-60次/分鐘)約1 ~ 2分鐘(註意避免氣胸),整個註射過程約15分鐘。給藥操作應由兩名醫務人員完成。在藥物註射期間,應密切監測兒童的呼吸和循環狀況。肺部聽診可有少量壹過性水泡,無需特殊處理。服藥後4小時內盡量不要吸痰。用量:大部分只能用1次。如果孩子的呼吸狀況沒有明顯改善,就要繼續使用呼吸機,明確呼吸衰竭是RDS引起的。必要時可在第壹次給藥後12 ~ 24小時(至少6小時)再用第二次,重復給藥最多3次,劑量與第壹次給藥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