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它們的不同性質,解熱藥物可分為五類:
第壹,降火藥。如:決明子、枇杷、蜜花。
第二,清熱燥濕藥。如苦參、白鮮皮和秦皮。
第三,清熱涼血藥。如牡丹皮、赤芍和紫草。
第四,清熱解毒藥物。如馬齒莧、白頭翁、鴉膽子。
五、清熱類藥物。如地骨皮、柴胡和胡黃連
根據清熱類藥物的特點和每種藥物的專長,分為以下六類。
(1)清熱瀉火:能清氣分熱,對氣實熱證有瀉火清熱之效。
(2)清肝明目藥:能清肝明目,常用於肝火亢盛、目赤腫痛。
(3)清熱涼血藥:專為血液而設,能清血分熱,對血熱過盛者有涼血清熱之效。
(4)清熱解毒:具有清熱解毒的作用,常用於治療各種熱毒疾病。
(5)清熱燥濕藥:性寒,性偏苦燥,有清熱燥濕之效,可用於濕熱病癥。
(6)清熱藥:能清虛熱,蒸骨,常用於午後潮熱、持續低熱等癥。
退燒藥的使用
第壹,清熱藥種類繁多,性質各異。應用時,壹定要根據熱證的類型和邪熱的部位,選擇合適的清熱藥。
第二,清熱藥壹定要根據並發疾病的癥狀適當配伍。若表邪未盡,內熱盛者,可同用。濕熱可與利尿藥、滲濕藥合用;內熱者,可配攻藥;對於熱盛而動風者,可備熄風藥,對於熱入心包而昏迷者,可備開竅藥;血熱狂躁可配合止血藥;熱邪傷身者可用養陰藥。此外,它還可以用於同時清氣和涼血,如在胃裏燒熱和血。
第三,清熱藥壹定要中途停病,不可久服,以免傷陽;苦寒利濕的藥物可能損傷陰,慎用。
四、退熱藥物的應用,必須根據病情的嚴重程度和藥物質地,考慮用量,並註意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