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關於性交和醫學的著作大多認為,女性最有可能在月經後三五天懷孕。比如《玉房秘決》就認為女人在月事三五天之後就有了孩子。這種觀點與今天的科學判斷相悖。安全期避孕本來就不靠譜,古人也把握不了正確的日期。避孕無效是很自然的。
避孕的無效性導致古代女性冒著生命危險走上了墮胎這條危險的道路。壹些偷吃禁果或與杏有染的女子,往往因為粗心大意而付出生命的代價。清代紀昀在《嶽薇草堂筆記》中記載,壹位老婦人半夜拿著壹把金湯匙去醫生家,要求給壹位婦女開壹種流產藥,但醫生拒絕了。後來,醫生夢見自己被控在冥界殺人。原來,女方因為不能墮胎,被迫分娩,結果嬰兒被勒死,女方上吊自殺。看來這也是私生子。
古代很多藥女因為出入閨房方便,就賣墮胎藥。事實上,墮胎藥並不都有效。在《知季崢》的作者元代的孔奇家,有些婦女因生育過多而經常服用墮胎藥。有效的有哪些?擰開血塊還是腐肉?孕婦的痛苦可想而知,有些藥物沒用,只好服用抗流產藥物來保護胎兒,所以因為流產而死亡的女性不在少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