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10月29日,四川省樂山市犍為縣壹家魚火鍋店,因用人工養殖的魚冒充野生黃辣魚丁牟取暴利,被有關部門罰款65438+萬元。
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犍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和犍為縣農業農村局在清溪鎮某魚火鍋店進行聯合執法檢查,發現該魚火鍋店有兩種黃辣丁,價格分別為150.00元/斤和50.00元/斤。
但在調查中發現,餐廳提供的兩種黃椒丁,其實都是從市場上買來的養殖魚,消費者是同意付錢的。宣稱售價150元壹斤的野生黃椒丁,其實是養殖的牛尾魚,因為外形與野生黃椒丁非常相似,所以被商家當做野生黃椒丁。
原來,自長江放流以來?禁漁?之後,餐廳無法為顧客提供野生魚。但餐廳在點餐時仍然聲稱可以通過點餐菜單價格協議和口頭協議的方式提供野生黃椒丁,實際上卻是冒充養殖牛尾魚。
餐廳的做法已構成《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第五條第(十)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欺騙消費者價格或者費用?欺詐行為。
因此,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處罰辦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犍為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該餐廳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作出了65438萬元的行政處罰。
因為野生魚的肉質更鮮美,更有嚼勁,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吃野生魚。但在長江流域的自然水域,每年都有禁漁令,禁止捕撈作業和銷售野生魚類。這也是對生態環境的保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