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消保委發布老年人保健品消費調查報告,指出子女不了解老年人真實需求和健康狀況、保健品廣告無孔不入、商家采用新商業模式規避監管等幾大問題。報告認為,老年人確實對保健品有消費需求,家庭和社會應該幫助他們識別。同時要滿足老年人的情感和社交需求,防止他們因為“孤獨”而輕信非法商家。
老年人確實需要保健品。
該報告由市消保委、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和上海迪博達數據研究所聯合組成,對60歲以上老年消費者的權益進行了定性和定量研究。報告顯示,近四分之三的老年人面臨健康問題,68.1%的老年人在壹年內買過保健品,說明老年人對保健品的需求是存在的。遺憾的是,54.5%的孩子認為父母很健康,只有50.8%的孩子給父母買過保健品或保健器械。此外,49.0%的子女表示與父母關系非常親切,但只有17.8%的老人這麽認為。所以,不了解老人的真實健康狀況,忽視老人的情感需求,就成了孩子容易犯的兩大錯誤。
老人的實際消費也超過了子女的估計。13.8%的老年人壹年在保健品上的花費超過1萬元。與之相對應的是,只有9.8%的孩子表示父母在保健品上的花費超過1萬元。據悉,有25.3%的老人因為怕子女知道而藏了保健品。
保健品的銷售點和廣告可謂“無處不在,無孔不入”。89.9%的老年人表示家附近有銷售點,主要分布在菜場周邊(36.6%)和小區門前(23.3%)。郵箱廣告成為最大的廣告來源,占比71.8%,其次是實體店體驗(41.5%)。
為老年人購買保健品設置“法定冷靜期”
調查報告指出,老年人分為非理性消費群體和理性消費群體。隨著年齡的增長,非理性消費的傾向越來越明顯,從28.7%(61-65歲)上升到95.2%(80歲以上)。
“非理性消費群體可分為六類,包括責任心(害怕給孩子帶來麻煩)、無知(缺乏相關知識)、輕信(擁有壹定知識但相信專家或過於自信)、缺乏社交活動(缺乏興趣愛好)、給予(孩子不太在乎)、貪小便宜和隨大流(缺乏主見和容易被影響)。對於這六類人群,我們分別給出建議,比如不要否認妳對孩子的需求,不要參加非居委會組織的活動,不要輕信小廣告,不要給商家留家庭住址和電話。”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下屬的上海新消費研究中心主任劉波說。
報告建議,借鑒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穿透式監管機制”,激活老年消費者權益保護的穿透式機制。此外,為老年人購買保健食品/保健器械建立“法定冷靜期”制度。比如,60歲以上的老人,可以在壹定期限內享受保健品無理由退貨的權利。對於向老年人銷售過期、三無或被盜批號特殊食品的,建議在返還賠償的同時,依照刑法追究其責任。
建立更多的社區中心來滿足社會需求
“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多年來壹直在研究營銷陷阱。國外市場0.5美元的壹種營養補充劑,賣給中國的老年人,價格高達600元。打個不恰當的比方,賣保健品的風險比販毒小,但幾乎等於販毒。”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唐建生認為,因為保健品無法衡量功效,所以比較難以選擇。在國外,類似產品被稱為“營養補充劑”或“特殊食品”,中性名稱。但“養生”二字在中國被視為褒義,符合中國“藥食同源”的傳統養生理論,容易被老年人認可。
此外,醫療保健行業采用了壹種新的模式來逃避監管。比如體驗店,只維護感情,不賣產品。購買產品時,必須帶著去門市部,導致“賣家沒騙妳,騙妳的人沒賣出去”。再比如,銷售網點大多有獨立的經營資質,他們極力撇清與保健品公司的關系。據統計,保健行業每壹個客戶的營銷費用達到500-1000元,而消保委針對這壹群體的宣傳提醒費用僅折算成0.2元。
市消保委秘書長陶表示,去年上海老年人口占全市戶籍人口的31.6%,遠超全國平均水平。壹些“有錢有閑”的老人有消費需求,但交際圈小,知識相對欠缺,容易被自由行、講座、義診等活動誘導購買質優價廉的產品:“我們發現,經常參加社交活動、社區鄰裏中心建設、集體活動的老人,以及配偶健全、與子女關系良好的老人,更不容易上當受騙。消保委呼籲並願意搭建平臺,全社會擴大宣傳,為老年人普及消費知識,增強維權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