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情感上關心被收養的孩子,建立正常的親子關系。
家庭成員的情感依戀和關愛,是形成正常親子關系,建立幸福家庭的前提。養父母要註意感情投入。養父母對養子的感情越深,雙方的心靈距離就越近,父親(母親)和兒子(女兒)之間就有了感同身受、感情深厚的基礎。養父母真摯的愛情和殷切的希望對養子的身心健康發展有明顯的影響,有利於對養子實施良好的家庭教育,有助於養子成才。相反,如果養父母對養子冷漠生硬,不但無助於消除他們的陌生感,反而會增強養子對養父母的不信任感。養父母可以和養子建立正常的親子關系,既能促進孩子成才,又能讓孩子有家庭互動,在房間裏享受最真摯的感情。
(二)幫助養育孩子脫離生活,形成民主的家庭氛圍。
因為被收養的家庭是兩代人的結合,養父母和被收養的孩子對新家庭都有壹個適應過程。尤其是對於被收養的孩子,無論年齡大小,生活環境如何,首先帶給他們的都是陌生和不安。大壹點的孩子需要更長的時間來適應環境和情緒,甚至家庭成員之間稱謂的變化也需要逐漸適應。
作為養父母,除了要逐漸適應新的家庭環境,創造新的家庭生活,還要特別註意不要急於把收養的孩子變成“自己的”孩子。很難強迫被收養的孩子扮演新家庭成員的角色,甚至“欲速則不達”。養父母要盡可能多的了解養子的原家庭生活環境、養子的性格特點和影響他們的各種人,多與他們溝通,傾聽他們的意見和要求,尊重他們的選擇,讓他們逐漸適應新的家庭環境,習慣新的家庭生活方式,這樣首先會營造出“民主治理”的家庭氛圍。只有被收養的孩子充分理解養父母,從心理上接受新的家庭,才會有和諧融洽的家庭氛圍。
外的出現是對被收養兒童實施良好家庭教育的基礎。
(三)尊重被收養兒童,謹慎處理被收養兒童的生活秘密。
隨著被收養兒童年齡的增長,他們有時會向養父母詢問他們的生育經歷;而很多養父母自己也不得不面對這樣壹個問題,那就是是否應該把自己的真實經歷告訴養子。這是被收養家庭成員的壹個心結,也是被收養家庭在家庭教育中必須解決的壹個難題。對此,必須以尊重被收養子女為原則,從家庭的實際情況出發,區別對待,區別解決,慎重處理被收養子女的生活秘密。
如果孩子是在嬰兒時期被收養的,收養人不是孩子的親生父母,被收養的孩子壹般不會知道真實的生育經歷,這樣可以永遠保守被收養孩子的生活秘密,有利於孩子的心理健康發展和家庭的和諧與和睦。
如果孩子對親生父母仍有記憶,可以告訴他(她)收養的真實情況,改變他(她)的懷疑態度,讓他(她)理解家人的選擇,幫助他(她)適應新的家庭環境,逐漸增加他(她)與養父母的感情,建立和諧幸福的家庭。
如果孩子不知道他的身世,但這個秘密又不能永遠保守,養父母可以利用適當的機會向養子解釋他的身世。因為這類孩子可能早晚會知道自己的人生經歷,壹旦通過探索知道了自己人生經歷的奧秘,知道自己是“被收養”的孩子,他們平和的心態就會被破壞,內心不會接受現實,會受到極大的傷害,會變得沈默寡言,所以往往無法原諒養父母對自己隱瞞真相,成為家庭和睦的障礙。養父母如果能選擇合適的時機說出被收養子女的真實情況,會對他們的信任感到震驚和感激,從而在情感上逐漸平靜下來接受養父母,為家庭和睦創造條件,為實施良好的家庭教育奠定基礎。
(四)做好自我心理控制,負起教育責任。
壹般來說,人們對被收養的孩子的家庭和他們的教育持負面看法。壹是他們認為養父母和養子之間缺乏情感、真誠和協調,代溝很深,矛盾很多,很難有正常的親子關系;第二,養父母很難把握對養子的教育。如果對他們提出嚴格的要求,會引起外人的反感和流言蜚語。如果教育放松,他們往往會導致被收養子女的壹些不良行為,沒有盡到父母的教育責任。所以養父母壹定要做好心理準備,控制好自己的心理狀態,坦然面對世俗壓力,勇敢承擔養父母的教育責任。
首先,養父母要比親生子女更寬容地接受和對待養子,理解養子的不成熟,理解養子的心理需求,理解養子的主觀能動性,樹立正確的兒童觀,不急於求成。還要控制自己對養子的期望,既要關註養子的人格發展滿足自己的期望,也要促進養子的人格發展滿足社會的需要,讓他們健康成長。特別是養父母在解決孩子身心發展的障礙和問題時,應避免將被收養孩子的問題與親生父母聯系起來,應耐心細致地盡父母的責任。
同時,養父母要克服心理壓力,勇敢承擔起教育養子的責任。養父母有責任和義務嚴格收養子女,培養其良好的品德和堅強的意誌,促進其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其發展打下良好的基礎。還要關註被收養兒童身心發展中的隱患,采取有效的教育措施,解決被收養兒童的教育問題。只有嚴格要求收養孩子,才是對孩子最真誠的愛,才能促進收養孩子的家庭有壹個正常的氛圍,達到良好的家庭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