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菜譜大全網 - 養生課堂 - 在中國怎麽下棋?

在中國怎麽下棋?

象棋規則

1條棋盤和棋子

1.1棋盤由九條直線和十條水平線組成。棋盤上有九十個交叉點,棋子放在那裏移動。

棋盤中間沒有直線的地方叫“河界”;有斜交叉線的地方叫“九宮”。

九條直線,紅棋從右到左用中國數字表示;黑棋用阿拉伯數字1到9表示。

1.2共有三十二枚,分為紅黑兩組,每組十六枚,每組七種。他們的姓名和號碼如下:

紅棋子:壹帥二車二馬二炮二兵五兵。

黑色棋子:壹個,兩輛車,兩匹馬,兩門炮,兩頭大象,五個士兵。

1.3遊戲開始前,棋盤上雙方棋子的排列如下圖所示(打印的棋圖規定紅色棋子在下,在陽;黑色的棋子在桌子上。

1.4比賽用的標準棋盤,每個方格中要有正方形,每個方格的長和寬為3.2至4.6厘米,每個平面圓形棋子的直徑為2.7至3.2厘米,大小要與棋盤相適應。棋盤和棋子的底色應是白色或淺色。棋盤上的直線和橫線應為紅色或深色,周圍應有適當的空白區域。棋面分紅黑兩組,字體和圓框要醒目。

演示賽用的大棋盤是直的,紅邊在下,黑邊在上。棋盤和棋子的大小要根據地方加大。

規則二:下象棋,吃飯。

2.1遊戲進行時,持紅棋的玩家先走,雙方輪流壹個壹個走,直到分出勝敗和局,遊戲結束。

輪到棋手將棋子從壹個交叉點移動到另壹個交叉點,或者吃掉對方的棋子並占據交叉點,這被認為是壹步棋。

雙方都在走,叫做壹輪。

2.2各種棋子的移動如下:

帥(將軍)每壹招只能走壹步,前、後、側身,出不了“九宮”。指揮官和帥哥不允許在同壹條線上直接面對面。如果壹方先占領了,另壹方必須避開。

學者每劃壹筆只能沿“九宮”對角線走壹步,可進可退。

相(象)不能越過“河界”,各人斜走兩步便可前進或後退,俗稱“相(象)取田字”。當田字的中心有其他棋子時,俗稱“象眼”,就不允許走過去。

馬每走壹次,總要傾斜(或交叉),可進可退,也就是俗稱的“馬走孫”字。如果方向上還有其他棋子。俗稱“跳馬腿”,不許妳走過去。

車每停壹站都可以直行、直行、側行,步數不限。

當大炮不吃飯的時候,它像汽車壹樣移動。

士兵(兵)在越過“河界”前只允許向前邁壹步;跨過“河界”後,可以直走,也可以壹步壹步跨過去,但不能倒退。

2.3下棋時,如果在己方棋子能走的位置上有對方的棋子,可以吃掉對方的棋子,占據那個位置。只有大炮吃孩子的時候,才必須隔壹塊跳壹塊(不管是屬於哪壹方的),也就是俗稱的“大炮打孩子。”

除了帥(將軍)之外的棋子都可以留給對方吃,或者主動提出吃。吃孩子的人必須立即把吃的棋子從棋盤上拿走。

第三條死亡和陷阱致死

3.1壹方的棋子攻擊另壹方的帥(將軍)並試圖在下壹步棋中吃掉,簡稱“趙江”或“將軍”。“趙江”無需申報。

被“照亮”的壹方必須立即“回應”,也就是用自己的方法化解被“回應”的狀態。

如果妳被“照亮”而不能“回應”,那妳就“垂死”了。

3.2輪到沒有孩子可去的棋手,即使他“被困”了。

第四條勝利、消極和求和

4.1當壹方有下列情況之壹時,為棋輸(負),另壹方勝:

4.1.1帥(將)被對方“將死”。

4.1.2下完棋,帥(將軍)正對面。

4.1.3被“套住”。

4.1.4在規定的時限內未達到規定的數字。

4.1.5超過了比賽規定的遲到判負時限。

4.1.6下棋違反了下棋規則。

4.1.7下棋違反了禁令,應該改。

4.1.8同壹盤棋,三次“犯規”。

4.1.9宣布自己認輸。

4.1.10在遊戲中拒絕遵守規則或嚴重違紀。

4.2有下列情況之壹的,為平局:

4.2.1雙方都贏不了的簡單情況。

4.2.2壹方提出講和,另壹方同意。

4.2.3雙方棋步循環重復三次,符合《棋例》中“和而不同”的相關規定。

4.2.4滿足自然回合的要求,即在連續60回合(也可以根據比賽級別減少)中,雙方都沒有吃過壹塊。

比賽

第五條。觸摸、移動和糾正錯誤

5.1妳應該移動妳摸到的那顆棋子,除非被摸到的那顆棋子按照下棋的規則根本不能移動,妳才能移動其他的棋子。

5.2如果妳碰到了對方的棋子,妳必須吃掉那個棋子。只有吃不下自己的壹顆棋子,才能繼續前進。

5.3先摸自己的棋子,再摸對方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前者必須吃掉後者——不能吃的時候,前者必須移動——前者不能走,後者必須和其他棋子壹起吃——其他棋子都不能吃後者。走另壹條路。

5.4先摸對方的棋子,再摸自己的棋子。處理順序如下:後者必須吃掉前者——當它吃不下時,它必須用其他骰子吃掉前者——當它吃不下時,它必須移動後者——當它無法移動時,它只能移動其他骰子。5.5同時觸摸兩片,處理順序同5.4。

5.6改棋子必須事先征得對方同意,並且只能在下棋的時間內進行,否則以觸棋論處。如果很明顯是誤碰了棋子,就不會以碰來處罰。

5.7壹盤棋下完後,不得更改。當春天移動生根,手離開棋子。

5.8糾正上下顛倒或不小心移動棋子等錯誤要及時,賽後不接受。錯誤違反下棋規則的,按4.1.6處理。

第六條時間安排

在正式比賽中,用壹個特殊的有兩個鐘面的鐘分別累計雙方的下棋時間。比賽前明確規定,第壹方必須在壹定時間內走完壹定數量。博弈雙方必須下棋,才能敲鐘。如果妳忘記按鈴,裁判不會提醒妳。根據遊戲的性質和規模,並且有利於防止遊戲被關閉,可以選擇以下計時方案。

6.1第壹次限時,90分鐘內每方必須走40分鐘。以後必須每15分鐘走10,直到遊戲結束。

6.2在第壹個時限內,雙方必須在60分鐘內走完30分鐘。以後必須每10分鐘走10分鐘,直到遊戲結束。

6.3第壹次限時,每方必須在10分鐘內走完40分鐘。之後,妳必須每5分鐘走30次,直到遊戲結束。-適合快速象棋遊戲。

6.4每方每5分鐘必須走30次,直到遊戲結束。-適合快速象棋遊戲。

6.5各方壹次性使用時間,有無數次。先超時者判負。

第7條記錄

7.1比賽過程中,雙方要逐壹記錄每壹回合,做到清晰準確。每連續四次失誤,將判壹次犯規。

7.2如果壹方的剩余時限少於3分鐘,該方可以暫停履行第7 .1條中的規定,但壹旦到達下壹個時限,必須先完成遺漏的方法後才能下棋。

7.3比賽結束時,如果裁判員認為某項記錄不夠清楚和準確,他有權要求當事人在賽後改正。

7.4如果球員拒絕執行7.1,7.2,7.3的規定,裁判可以參照4.1.10進行判罰。

7.5記錄方法可以是完整的和簡略的:

完整記錄速記記錄

輪次

紅方槍二平五紅方槍25

黑馬87

-

黑馬8進7。

第八條棋手須知

8.1衣著應整潔優雅,不得有有礙觀瞻或粗魯的行為。

8.2理解本規則、競賽程序和章程中其他臨時補充條款的所有規定。如果有問題,不得以“不知道”為借口推脫。

8.3比賽過程中,禁止隨意離開座位,不得與任何人交談,不得查閱任何資料,不得用棋具或借助紙筆分析研究形勢。

8.4禁止以任何方式幹擾或分散對手註意力,禁止壹切妨礙比賽正常進行的言行。

8.5比賽過程中如有問題,應在自己的時間內提出(對方犯規時除外)。如有爭議,應服從裁判,但可保留事後向競賽仲裁機構申訴的權利。

8.6比賽過程中,必須用棋手的手按鐘,按鐘不能太重。

8.7遵守體育競賽紀律,不同意讓步分或講和。

8.8違反上述條款的球員將視情節輕重受到紀律處分,如犯規、警告、負判和開除。

規則9犯規

9.1比賽中,發生下列情況之壹,即為犯規:

9.1.1在對方下棋時間內,無故提問,或有其他幹擾對方註意力的行為。

9.1.2遊戲過程中,停止和啟動棋鐘。

9.1.3提出建議被對方拒絕後,繼續提出。

9.1.4提出抽簽受自然限制,經審查不成立。

9.1.5摸到了壹個不能動的棋子。

9.1.6摸到了對方的棋子,但是我們自己的棋子都吃不下。

9.1.7連續缺失記錄數超過規定值。

9.1.8違反了玩家須知中的相關規定,但情節不嚴重。

9.2判“犯規”時,裁判員應當場明確宣布,並及時記錄。

第10章遊戲結束

10.1比賽結束後,比賽結果和雙方所用時間記錄在記錄紙上,犯規由雙方球員和裁判當場簽字,即為比賽結果。

10.2比賽結束後,球員和裁判應及時離場(除非現場有其他任務)。

競賽的壹般規則

第11條競賽方法

11.1淘汰制

參賽的人(隊)多,時間短。可酌情采用單淘汰制、雙淘汰制或其他淘汰制,適當安排預賽和附加賽。

11.2大循環系統

當人數(團隊)較少且時間允許時,可采用此制度(見附錄二)。通常采用壹局制,人(隊)少的時候也可以采用兩局制。

11.3小組循環制

在選手(隊)數量眾多不方便采用大循環賽制的情況下,可以根據選手的成績或比賽成績排列“種子”,分成若幹組進行初賽循環賽,每組選出壹定數量的選手(隊)進行決賽。

11.4整體排列系統

人(隊)多,賽程短,“種子”不好安排的時候,可以考慮積分安排制。

國內比賽中常用的編排原則和具體方法見附錄二。

第12條團體項目的類型

12.1獨立站個人系統

比賽將按照階段順序分階段進行。報名時,各參賽單位必須根據選手的技術水平安排選手的舞臺。

在全國性比賽中,選手的技術水平是以最新公布的分級分數來衡量的。評分高的要排第壹。沒有評分的要排在有評分的後面。

12.2分站替代系統

每個參賽單位允許增加壹定數量的替補,比賽人數的排列原則與12.1相同。每輪比賽的賣家可能不壹樣,但比賽順序不能顛倒。比如比賽分為四隊,有兩名替補,出場順序可以是1-2-3-4或者1。

12.3臨時定桌制每場比賽前,各隊都會臨時安排本隊球員的賣盤時間,與對方球隊球員對打。

12.4團隊循環賽制適用於團隊之間的比賽,其中壹方的所有球員與另壹方的所有球員壹對壹進行比賽。

12.5玩家總分系統

不考慮比賽次數,球隊成績按照各隊球員個人成績之和計算。

13條已確定。

13.1循環賽個人賽,根據附錄1 & gt以確保前者在桌面上的每壹輪數字中都下紅棋。

13.2循環賽團體賽,其中& gt對於每輪排名第壹的隊伍,奇數手握紅棋,偶數手握黑棋。

在13.3積分安排比賽中,先走的隊伍按附件2的有關規定確定。團體賽,奇數隊先走紅棋,偶數隊先走黑棋。

13.4淘汰賽實行“猜先”。團體賽方法同13.2和13.3。

13.5兩局比賽,無論個人賽還是團體賽,第壹局先猜,第二局依次交換。

第14條等級計算

14.1每場比賽結果,勝者為1,敗者為0,平局為0.5。

14.2團體賽成績,分別用“場分”(團體成績)和“局分”(個人成績)。每盤棋的結果是,局分多的玩家獲勝。現場得分為2分;得分少者,負場0分;分數相等者相等,各1分。

第15條排名的確定

15.1在循環賽個人賽中,排名以個人積分為準,積分多的排名第壹。如果分數相等,則按以下順序區分:小分、勝、直勝、犯規。如果不能區分,排名並列。

15.2在壹局積分排列制的個人賽中,名次也是按照個人積分多少來排列的。如果積分相等,則按照以下順序區分:對手積分,勝利,犯規。如果不能區分,排名並列。

15.3在循環賽團體賽中,按照各隊得分多少進行排名。得分相同時,排名按以下順序劃分:球隊總經理得分、球隊勝利、球隊直接勝利、球隊犯規。如果無法區分,排名並列。

15.4在采用壹局制積分安排制的團體賽中,排名也是以各隊得分多少為準。得分相同時,按以下順序區分:隊對手分、隊總務分、隊勝、隊犯規。如果不能區分,排名並列。

15.5在球員總分制(無論循環賽制還是積分排列制)中,各隊球員按照個人排名之和進行排名,最少者排名第壹。如果相等,則按以下順序區分:個人排名最高,個人排名第二,團體犯規。如果不能區分,排名並列。

15.6的冠軍或者不適合並列的地方,賽前安排附加賽或者在補充規則中明確規定。

競賽細則

第16條競賽組織

16.1為了保證比賽的順利進行,應根據各種比賽的需要,成立相應的比賽組織,進行準備工作,制定相關的章程和補充規定,處理比賽期間和比賽結束後壹切不屬於裁判員職責範圍內的問題。

16.2競賽組織應根據競賽規模和條件,指定或要求適當數量的裁判員管理競賽,並指定其中壹名水平較高的裁判員為裁判員,必要時可增設壹名或多名副裁判員。

重大比賽應設立仲裁委員會。

第17條裁判的職責

17.1熟悉比賽的具體情況,根據比賽組織的要求擬定必要的補充規定。

17.2認真開展業務學習和裁判實踐,認真清點比賽場地、器材等必要用品。

17.3加強與參賽選手的聯系,逐壹明確規則精神和執法標準。

17.4嚴格、認真、公正、準確地執行比賽的各項規章制度,對比賽中出現的問題進行裁決。

17.5根據比賽日程,負責組織監督各項比賽,公布比賽成績。

17.6盡職盡責,保證賽場保持良好的比賽環境,讓參賽選手不受對方或觀眾幹擾。

17.7違反紀律的球員有權給予或建議上級給予適當的處分。

17.8由組委會競賽組織評定。

第18條處罰權限

18.1監察局裁判有權給予“警告”處罰。

18.2裁判有權做出“取消現場比賽資格”的處罰。

18.3競賽組織有權采取“退市”的處罰。被除名者,按退出處理。

18.4積分相同時,受18.1和18.2處罰的人(隊)按嚴重程度和次數排列在最後壹位。

第19條場館環境

19.1所有進場人員必須保持場內安靜,維持良好的比賽秩序。

19.2體育場內禁止吸煙,禁止壹切妨礙公共場所文明衛生的行為。

19.3在確定賽場時,要充分考慮比賽規模、交通狀況、心臟通風、保暖、遮陽、采光、元噪聲幹擾等因素。

裁判規則

第二十條退出競爭

20.1參賽隊伍或選手不得無故退出比賽。確需能夠離開的,應當向競賽組織說明正當理由,並取得同意。

20.2比賽開始前退出。如果是循環制,其余都是偶數,就要重簽。如果是整數排列制,可以考慮補偶數。

20.3在循環賽比賽中,若有選手(隊)退出,處理方法如下:若參加比賽的對手不足半數,則取消所有比賽成績;如果達到或超過壹半,其得分有效,其余比賽棄權,另壹隊獲勝。

20.4在積分安排制比賽中,無論是否過半,比賽結果有效,未出場的對手棄權,對方獲勝。

第二十壹條遲到

遊戲開始於21.1。如果壹方遲到,在輪到他走棋的時候啟動他的棋鐘。超過規定期限的,給予處罰。

21.2如在規定時限前到達(以比賽席位到達為準),則必須在剩余時間內填完規定人數。

21.3如果雙方都遲到,將扣除雙方的延誤時間。如果有壹方超過了規定的時限,就要受到處罰。如果雙方都超過了規定的期限,雙方都會被判棄權。

21.4如有壹方缺席,則用“+”號表示實際比賽中的贏家,用“-”號表示沒有實際比賽的輸家。在最後的統計中,如果缺陣的球員是壹個球隊,那麽“+”號就等於2分;失蹤人員為個人,“+”等於1,“-”等於0。

第22條暫停規定

22.1規定時間內不能達到規定人數的,視為“加班”。

22.2如果使用標誌(旗)過期的棋鐘,應以標誌的下降作為衡量“超時”的依據。

22.3如果使用無超標的棋鐘,應以分針是否越過最後壹分半鐘,秒針是否越過零位為準。如果同時穿越,則視為“超時”;如果只有壹根針穿過,另壹根針沒有穿過,就不會出現“超時”。

22.4比賽中如發現棋鐘有問題,應立即提出並由裁判更換。如果鐘面誤差較大,裁判員應向雙方明確說明如何調整,達成壹致後更換。若因棋鐘故障而提前倒旗,裁判將根據比賽的補充規定作出裁決。

22.5雖然有壹方在規定時限內走出了最後壹步棋,但沒有及時按下鈴,甚至超過了時限。除非出現奄奄壹息、昏睡死亡、對方放棄、對方同意講和等有效勝負,其他情況都應判定為“加時賽”。

第二十三條。和平裁決

23.1提出議和必須在下棋後提出,議和後只能由鐘提出。必須輪流媾和,任何壹方都不能持續媾和。媾和的壹方不能撤回提議。如果對方口頭上不同意或者搬出回合,就是拒絕講和。

23.2雙方棋步周而復始,符合“棋格”的相關規定。重復循環的情況持續三次之後。即使雙方未能講和,裁判也有權講和。

23.3如果壹方提出平局的“自然限制規則”,經停鐘驗證,裁判判定為平局。如不屬實,則判提議者犯規,其棋鐘加5分鐘繼續比賽。如果因此而加班,則判定為負。

審核輪次中,提議者對非提議者的“將軍”數最多只有10。

當雙方都審核失敗時,裁判也可以在審核號碼後做出判決。

第24條判決前局勢的確定

博弈中,雙方反復玩法三次,壹方玩家要求裁決,稱為未決情況。裁決根據以下原則做出:

24.1方的“指揮官”將立即判負。

24.2雙方應立即做出解決,以允許或禁止法律,這與不可改變的慣例和規定是壹致的。

24,3如果壹方法律禁止,另壹方允許,違反者必須立即改變,如果再次循環,則判定為否定。

象棋案例概述

第二十五條棋例解讀

25.1遊戲中,有時會出現雙方保持相同規律循環的反復情況。根據規章制度處理這種情況,稱為“棋案”。

25.2長將、長殺、長捕、壹將殺、壹將捕、壹殺壹捕等反復攻擊方式統稱為“禁法”。

閑置(包括:交換、提供、停止、跟隨)、若幹閑置、若幹閑置、若幹閑置、若幹閑置、若幹閑置等。,無論重復與否,統稱為“允許法”

25.3汽車、馬匹、大炮、渡河的士兵(兵士)、士兵、大象都被認為是“子部隊”。帥(將軍)和兵(士兵)沒過江,不算“自強”。“黎姿”簡稱“子”。

子力值是衡量子力得失的尺度,也是判斷是否“抓子”的依據之壹。原則上,壹輛車相當於兩匹馬、兩支槍或壹匹馬壹支槍;馬和槍是平等的;學者平等(喜歡);過河的兵(卒)值是波動的,幾個孩子壹個兵或者幾個兵壹個兒子都不算。第26條國際象棋的壹般規則

26.1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單方面的指揮官。

26.2允許雙方遵守法律,雙方不會講和。

26.3禁止雙方遵守法律(排除壹方為將軍),雙方不會講和。

26.4壹方當事人法律禁止,另壹方當事人允許的,應當改變前者,同樣判定為否定。

第27條國際象棋的壹般規則

27.1允許帥(將軍)本人壹步壹步索要對方棋子,視其為閑。

其他棋子和帥(將軍)同時抓吃或者在帥(將軍)的幫助下抓吃對方的棋子。

27.2兵(卒)捉吃對方棋子(不含殺)的,按閑兵處理;如果形成長期打架,就要按批捕處理。

27.3占領防守點,立刻形成簡潔的平局,附帶的抓(像)就當休閑了。

27.4當壹個跑步者有多種功能時,他應該被重新命名和懲罰。如果他又殺又抓,他應該被殺。兩個都抓,按抓,以此類推。

第二十八條術語解釋

28.1將

凡是直接攻擊對方帥(將)的,簡稱“”或“蔣”。

28.2凡試圖在下壹張照片或連續照片中殺死對方的,稱為“殺”,簡稱“殺”。

28.3捕捉

凡能在下壹步棋(包括使用連續攝影或從下壹步棋開始連續交換)吃掉對方無根部分的,稱為“捉”。

28.4打

殺、抓等攻擊統稱為“打”。

28.5日元

凡是能和同壹個勢力互換食用的,就叫“邀請交換”,簡稱“交換”。

28.6報價

凡是沒有根的,給他們吃,但是對方士兵的種子壹旦吃了,不會馬上被殺死,也不會馬上遭受種子力值的損失,這就叫“祭”。

28.7街區

凡阻擋對方棋子移動而不進攻者,稱為“阻擋”。

28.8鞋跟

壹個跟隨者盯著對方看是有根源的,不具有攻擊性的,這叫“跟隨者”。

28.9休閑

壹切行者,其性質不屬於“殺捕”,統稱為“閑”,交換、獻、擋、從,都屬於“閑”的範疇。

28.10指揮官

那些不斷跟隨將軍,形成循環的,稱為‘長將軍’。

28.11長殺

任何壹個跑者,不斷殺生,形成循環,就叫“長殺”。

28.12長抓

凡是連續接住壹個或幾個孩子並形成循環的跑者,稱為“長接”。

28.13多頭兌換

凡是不斷邀請兌換的旅客,都被稱為“長匯”。

類似的解釋也適用於“長供”、“長堵”、“長跟”。

28.14長打對長打

雙方反復走的地方,步步為營,就叫“長打對長打”。

28.15長拍對非長拍

雙方周而復始,壹方步步為營,中間無閑,壹方無所事事,稱為“長打對非長打”。

28.16有根和無根

凡是擁有自己其他棋子(包括暗根)完全保護的玩家,稱為“有根”;反之,則稱之為“無根”。

形式上是根,但不能完全保護,所以叫假根或少根。假根和少根按無根處理。

第二十九條“抓”的概念

要構成“抓小孩”,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29.1抓孩子的形式可以是:直接吃孩子;能夠通過連續照片吃飯;可以打通完整的交換流程。

29.2“抓”來自這個剛剛走的棋局,之前的還不存在。

29.3直接或間接抓到的都是有武力值的無根(包括:假無根)。

29.4在下壹次試圖吃掉或得到壹個孩子之後,他不會被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