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介紹,海南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以下簡稱先行區)是中國首個以國際醫療旅遊服務、低碳生態社區、國際組織聚集為主要內容的國家級開發園區。《條例》將先行區的管理體制、開發建設、產業發展、服務管理等內容制度化、法律化,進壹步釋放自由貿易港政策紅利,以立法推動先行區高水平改革開放,推動先行區成為國際壹流的醫療旅遊目的地和醫療科技創新平臺。
據介紹,在促進先行區高水平醫療服務機構和科研機構發展方面,《條例》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規定:壹是支持公立醫院品牌、商標、專利、技術、服務、管理等特許經營,鼓勵公立醫院落戶先行區。同時,鼓勵境內外資本在先行區投資設立醫療機構,放寬境外資本股比限制。在獲得醫療服務和社會保險方面,私營醫療機構享有與公立醫院同等的待遇。二是支持在先行區引進和培育國際先進的健康管理機構、醫療旅遊養生保健中心、第三方醫學檢測機構等醫療機構。三是支持在先行區建設先進技術臨床醫學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等醫學研究機構,聯合世界知名醫學院校建立醫學院校。鼓勵國內外重點科研院所和醫學院校、國家重點實驗室和知名企業在創業區設立分支機構。四是支持先行區建設國家醫藥成果轉移轉化試點示範基地,鼓勵建設產業化生產基地、醫藥技術成果轉移轉化服務平臺和交易中心。
為加快提升醫療服務水平,積極推進醫養結合,條例規定,先行區醫療機構可以在先行區開展幹細胞、免疫細胞治療、單克隆抗體、基因治療、組織工程等新技術的研究和轉化應用。鼓勵開展臨床真實數據在先導領域的應用研究,探索臨床真實數據在藥品和醫療器械註冊中的應用,縮短上市時間。建立地區制劑中心,分發和使用醫療機構的制劑等。應當予以明確,並規定醫療機構委托、采用傳統工藝制備的中藥制劑的備案管理。此外,支持各類特色醫療健康服務發展,將醫療機構制劑調劑、高端體檢、健康管理、中醫養生、特色保健等醫療健康產品和服務作為先行區醫療旅遊融合發展的主攻方向,做好醫療旅遊延伸項目的設計開發。
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介紹,條例進壹步優化了先行區開放發展環境。在便利國內外醫務人員和患者診療方面,壹是允許先行區醫療機構患者在備案承諾後,按照海南省有關規定將合格的進口藥品帶出先行區使用。二是要求外籍醫務人員、患者及隨行人員前往先行區治療,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便利入出境和停留的政策措施。三是規定主要執業機構在先行區的執業醫師(含境外)可以直接在先行區其他醫療機構執業。護士(包括海外)可以在先鋒區多點執業。四是鼓勵開發多樣化、特色化、個性化的商業健康保險產品,簡化理賠程序,探索建立與國際商業保險支付體系相銜接的商業健康保險服務,支持保險金融機構與境外機構合作開發先行區跨境商業健康保險產品。
關於跨境資金自由便捷流動,《條例》規定,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的有關規定,在先行區實行跨境資金流動自由化便利化制度,放寬對外直接投資、跨境融資和個人跨境交易限制,簡化外匯登記、外債登記、資金匯出匯款、結匯購匯等手續。
在稅制方面,條例明確先行區企業和個人按照海南自由貿易港稅制有關規定,享受關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方面的優惠政策。
在完善人才發展政策方面,條例規定,先行區引進國內外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自主認定高層次人才,對急需緊缺人才適當放寬學歷、年齡、職稱等資格條件。並允許先行區按照國家和海南省有關規定自主開展衛生系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同時還明確,國有企事業單位醫療衛生、旅遊等專業技術和管理人才可按規定在先行區兼職、兼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