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與崗位的身體條件相適應;
(3)年齡40周歲以下(10月20日及以後出生,1979);
(4)2020年應屆畢業生(含擇業期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即2018、2019班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博士生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的時間必須在2020年65438+2月31之前。研究生、本科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由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滯後,學校出具證明後,取得學歷學位即可辦理就業手續;
(五)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對於2020年高校畢業生(含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符合護士職業資格考試報名條件的,根據文件《關於實施“先崗後聘”階段性措施的通知》精神, 再研究“針對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的部分職業資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發〔2020〕24號)、《關於做好應對新冠肺炎疫情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高校畢業生工作的通知》(魯人社字〔2020〕44號),實行“先崗位,後研究”的階段性措施。 即今年因疫情原因暫時無法取得護士資格的,由報考人員作出個人承諾,先報名參加考試。招聘單位與初次上崗的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時,應按規定約定試用期1年。初次上崗的被聘用人員在試用期內未取得相應職業資格的,應當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定向、委托培養的畢業生提出申請,必須征得定向、委托培養單位的同意。在職人員應征得用人單位同意,並提供用人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受過刑事處罰、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和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的人員不能申請;全日制高校學生不得申請,也不能以學歷為條件申請;現役軍人和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考生不能報考與其有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的單位或職位。2017之後錄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位、學位證與全日制研究生學位、學位證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同等效力。
2020年濟南市章丘區衛生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235人)